12日上午,刘汉等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事实的关键证人、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出现在咸宁中院审判法庭的证人席上,引起法庭内外的高度关注。
当日上午8时30分,孙某某接受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及被告人刘汉、刘小平等人分别向孙某某进行了讯问、发问。
公诉人:你原来在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笔录,你是否都看过?
孙某某:看过。
公诉人:是否与你所说的一致?
孙某某:一致。
公诉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没有对你进行刑讯逼供?
孙某某:没有。
公诉人:你是否参与了王永成被枪杀案件?
孙某某:参加了。
公诉人:你知不知道具体是谁枪杀了王永成?
孙某某:唐先兵。
公诉人:是谁安排实施了这起枪杀案?
孙某某:是缪军还有我哥哥孙华君。
公诉人:他们两个是谁安排的?
孙某某:是我安排的。
公诉人:有没有人安排你去做这个事?
孙某某:有。
公诉人:谁?
孙某某:刘汉。
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孙某某详细讲述了刘汉指使杀害王永成的来龙去脉。孙某某说,在开发绵阳小岛项目过程中,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