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行海南省分行联合海南农信社共同举办“金融支持海南旅游房地产业发展”银企座谈会。会上,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从多个方面阐述了开征房地产税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关系。
一、房地产税的涵义
在国际上,房地产税又叫不动产税、财产税,其特征包括:一是一般同时对房产和地产征税;二是以居住房地产作为主要征税对象;三是以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四是属于财产税,由地方立法开征,作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房地产税具有课税对象透明度高、不易逃避税、税基稳定等优点,而且能够体现税收的受益原则,使纳税人缴纳税款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很好地关联起来,并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而在我国,现行房产税是依据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的,具有不同于国际上通行房地产税的特征。
一是房产税征税对象为房屋
不包括土地;二是征税范围只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居住房屋和农村房屋不征税;三是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四是由中央立法开征;五是房产税收入规模小,2012年房产税收入1372.49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不能成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
二、房地产税试点效果评价
2011年1月28日,上海市和重庆市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的精神,开始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房产税收入来看,重庆2011年房产税确立当年,征收房产税1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重庆应征收房产税的存量及新购应税住房11027套,其中存量独栋商品住宅3605套、新购高档住房7352套、“三无人员”普通住房70套;考虑2013年新增应税住房数量,估计重庆三年累计征收房产税不超过4亿元。上海2011年房产税确立当年,征收房产税超过1亿元。2012年、2013年房产税收入分别为2亿元和3亿元左右,目前应税住房7万套左右,三年累计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约6亿元。从房产税调控效果看,重庆近3年来房价基本平稳:2012年商品住宅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房价为6389元,与2011年大体持平,2011年也和2010年基本持平。上海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较2012年上涨14.2%,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7%;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1%,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8.1%。取得税收收入不高和调控效果不高的原因,是因为只对增量住房征收,税率也比较低。但房产税开征对人们投资、投机购房的预期还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未来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因此未来房地产税改革的总基调是先立法后改革,立法步伐要加快但推进改革要稳妥。当前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中存在争议问题需要破解。一是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之争;二是单兵突进与整体改革之争;三是征税范围之争;四是税率之争;五是计税依据之争。
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前瞻
今年已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起草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与财政部共同负责起草,现已着手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方案制定、翻译外国房地产税法等立法工作,有望2015年底前完成法律草案,择机提交审议。由于是直接税,牵动各方利益,审议会需要较长时间。预测最早2016年通过《房地产税法》,但各地在实施中享有较大自主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