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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12:18 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网络文艺不能有求必应

原标题:网络文艺不能有求必应

随着视频网站和直播网站的迅速崛起,网络文艺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然而,风搅长空浪搅风,鱼龙混杂一川中。部分网络文艺创作者和传播者为了获得高点击率、谋取经济利益,而打起分众化、差异化的旗号,迎合大众文化的各种潮流,甚至不惜靠触摸底线来搏出位。这一不良倾向使受众产生审美疲劳乃至反感心理,也引起了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近期直播行业开始重新洗牌,就是例证。过去几年,网络动漫、微电影、网络剧也在恶俗炒作之后,经历过类似的“推倒重来”。可见,若想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网络文艺就不能对受众的观赏需求不加甄别地有求必应,其所呈现的内容必须有对美的坚守,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主流价值追求。

时下的中国,各种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社会思潮纷纭激荡。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精神文化需求,为媒体传播打开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传统广播电视媒体具有“点对面”单向实时传播的技术特性,其传播内容主要是大众化的、观照共性需求的。相比之下,互联网“连接一切”和“海量存储”的技术特性,不仅抬升了文艺作品总量的天花板,为多种内容制作主体提供了展示舞台,也大大提高了用户选择观看内容、时间、地点的自由度,使传播内容呈现分众化、差异化的特点,反过来进一步刺激了社会精神文化需求。于是,曾经因渠道瓶颈而难以面世的、相对小众的作品,获得了寻觅知音的新途径。许多符合不同群体文化志趣、审美偏好的优秀网络自制节目应运而生,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与传统媒体形成互补,发挥积极作用。

然而,分众化、差异化并不意味着不管什么样的内容,只要有人看,就应该生产传播。文艺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具有强大辐射效应的网络文艺创作如果唯市场需求马首是瞻,就免不了为低级趣味服务。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一些不知美丑、不辨香臭的网络文艺作品容易诱发观众低俗的躁动、恶搞的冲动。久而久之,世风日下,人也可能变得观念无善恶、行为无底线。年轻的“网生一代”如若缺乏判断、来者不拒,也容易陷入价值虚无主义的泥潭,甚至沦为“垮掉的一代”。

互联网的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是相对的概念。理论上,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递是点对点、一对一的。但实践中,互联网上的每个网站、每个软件,甚至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是内容发布者,是“一对多”传播的起点。网络文艺领域的生产传播主体也希望自己的内容能够广为人知。尤其是视频网站和直播网站,在互联网行业“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的魔咒下,日复一日地为获得更多用户而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所以,互联网上发布传播的内容,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自娱自乐,也不是服务于某一个群体的私人订制,而是面向广大受众的。只要是面向众人的传播,就一定具有媒体属性。既有媒体属性,就必须讲导向,讲社会责任。

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文艺向来被寄予引人向上向善的期望。中国古代的“以文化人”“礼乐教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今强调“成风化人”“凝心聚力”也是这个意思。网络文艺是极为复杂的场域,各种文艺思潮与审美偏好、市场的规则和资本的逻辑、解构思维和叛逆心理,都深深参与其中。互联网连接世界,但并没有消弭国界,尊重互联网主权,共同构建良好发展秩序,已是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基本规则。所以,无论是从维护社会健康发展的层面思考,还是从保卫国家文化安全、提高文化软实力的角度出发,网络文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起主流价值传播、国家形象塑造的使命,有效发挥其审美导向功能、精神引领作用。网络文艺工作者也应与传统文艺工作者一样,坚守艺术理想和价值追求,以传世之心,成传世之作品,用自己的才智,为国人提供精神滋养、为世界讲述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