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犯罪团伙炮制“舆情员北戴河会议”
韩文财。京华时报记者 袁国礼 摄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直接指挥和北京、内蒙古等地警方配合下,上海警方打掉一个在网上大肆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的犯罪团伙,韩文财等6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该团伙炮制《舆情员津贴发放表》,自导自演“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并编造散布“内部会议录音”等。
网曝“舆情员”奖金上万元
今年6月底以来,一张名为《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图片在网上流传。图片显示,这份奖金的发放单位是“部直属第五分队”,领取奖金的人员名字是诸如“空中堡垒”“梅雪飘香”这样的网名,这些人领取的奖金总额高的多达13800多元,少的也有7000多元。8月中旬,网上又出现“舆情员北戴河会议”以及“网络舆情员内部会议录音”等,引发广大网民和境外媒体网站高度关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此事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部署专案侦查。警方发现了一个以微信群为主要平台、成员遍布全国20余个省份、大肆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的犯罪团伙。近日,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上海公安机关会同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苏、重庆等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一举抓获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
51岁的韩文财是主要犯罪嫌疑人,网名“空中堡垒”,中专文化,本是内蒙古通辽市纪检委的一名干部。另一名嫌犯田玉霞网名“梅雪飘香”,48岁,高中文化,长期居住于北京,无业人员。网名“胡来”的仲超,43岁,大专文化,是一家企业的采购人员。其他嫌犯还有网名“活雷锋啊小东”的无业人员魏志强,网名“荷香秋韵”的重庆某集团公司会计陈明霞。
“为寻求心理满足”引关注
据警方调查,上述人员2014年通过微信群结识,在微信群中频频就社会热点话题发表过激言论,不断寻找“存在感”。韩文财因发言较多、表现活跃而逐渐成为核心,被称为“领导”,田玉霞、仲超、魏志强等人是骨干。
据警方查明,今年6月26日,仲超在一个微信群中随机挑选了33名网友的账户信息,编造了《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为使其看上去更可信,仲超利用自己曾从事劳资工作的经验,捏造了“单位”为“部直属第五分队”、“时间”是2016年5月等细节,并在表中设置了序号、津贴、勤劳奖、金额合计、账号等10个项目。他还根据各人在微信群内的活跃程度及影响力划分为1-5个不同层级,按照不同的层级虚构了每人6900-13880元不等的“奖金津贴”,随后制成图片上传至微信群内。这些图片随即在多个微信群中迅速扩散,引发网民广泛关注。仲超事后说,他做这个因为生活当中的一些失意,“希望在虚拟生活当中、虚拟网络当中,找到一种心理的满足吧”。
境外媒体借此攻击我国政府
8月12日,田玉霞提议制作《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第二季”,得到韩文财、仲超等人的响应。当晚,他们建立名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层引导中心”的微信群,由韩文财主持,其他人员配合,假扮召开“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对前期“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会议”上,韩文财冒充政府部门领导,用语音连续在群内发表了10余段讲话,捏造中央领导指示和中央有关部门会议精神,设计所谓“传达北戴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各地舆情小组汇报工作并提建议及要求”3个会议议题,并将田玉霞等人“任命”为各省区市舆情工作小组负责人。田玉霞、魏志强等人则积极配合,不时在群内文字发言,声称要求“增加舆情员编制、提高工资待遇”等,以此伪造网上会议现场发言讨论场景。其间,田玉霞提议“要把会议文字和音频记录一起发出去”,魏志强则提议要以“不小心泄密”的方式转发出去,把故事编得更像一些。最终,韩文财指定田玉霞整理群内的有关文字记录,陈明霞整理其语音讲话。
8月13日上午,田玉霞、陈明霞分别将整理制作的16张“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微信文字聊天记录截图及韩文财11分钟的讲话录音文件,发布在“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层引导中心”微信群中,随后被多个微信群传播。相关网帖点击量高达数万,并被境外媒体网站引用和炒作,以此攻击我国政府所谓“缺乏言论自由、控制网络舆论”。
警方还查明,韩文财等人随后又开始策划“网络舆情员”第三季,并设计了“韩文财‘潜规则’仲超的妻子,仲超一怒之下叛变,并泄露舆情部门机密”的剧情,但因仲超觉得太过分而未实施。
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追悔不已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多为无业,且多人曾因违法犯罪被警方依法打击处理过。韩文财还经常刻意虚构“显赫身份”,他多次在他人的名车、豪宅前拍照并发微信群,宣称这些东西都是自己所有,还曾在某地宾馆一个重要会议的会标前自拍发朋友圈,造成自己正在出席该会议的假象。
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韩文财等人都表示追悔不已。“我工作这么多年,却淡漠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在网上口无遮拦、胡说八道,尤其是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后果,自己真的很痛心。”韩文财说。
犯罪嫌疑人仲超表示,被羁押之后才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造谣传谣都必将受到惩罚。
针对该起案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翔表示,网络虚拟空间也具备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行为人在互联网伪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同样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这就涉嫌寻衅滋事罪。(记者 袁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