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视台未来竞争的是版权
说到电视台版权管理,很多电视台版权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建立版权管理制度,研发一套版权管理系统,拟定好一些格式合同就算大功告成,但其实这些仅仅是基础,做完这些,真正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提高意识
应把版权运营视为核心业务
众所周知,过去电视台的核心业务是制作和播出,为了满足电视观众需求的多元化,吸引大量社会资源投入广播电视行业,创新制作出更多精品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成为当时的业内共识,并得到大力推广。随着各电视台内部制播改革的推进,的确卓有成效的繁荣了我国广播电视行业,但与此同时,很多电视台的制作和创新能力也逐渐弱化,特别是在影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综艺节目等方面甚至是失去了制作能力。
时过境迁,互联网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助长各类新兴媒体的野蛮发展,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改变着广播电视行业的格局,短短数年,电视台便成为众多播出平台之一,被迫加入竞争激烈的优质内容版权争夺战中。一方面,新兴媒体通过资本融资获得大量资金,不惜成本的抢夺、储备版权资源,内容资源价格不断被推高,另一方面,激烈的版权资源竞争下,买方市场逐渐转变为卖方市场,版权持有方的销售策略也发生了改变。一时间,首播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IPTV播放权、VOD播放权等权利被一一细分销售,电视台动辄数千万人民币仅能买来一部电视剧,或是一部纪录片的一次性播放权,与过去相比,再也没人会傻乎乎地一次性把全部版权权利卖给别人,因为大家都清楚的知道版权作为无形资产,可以持续获得收益。
有数据显示,过去5年,很多电视台自有版权资产的积累和储备不升反降,反观很多新兴媒体却在招贤纳士,自制网剧、网综做的也是风生水起。这一现象已成为电视台在未来竞争中的不利因素,同时伴随着我国著作权法的不断完善和著作权人对版权价值的重新认识,各种版权纠纷不断上演,电视台同时成为侵权和被侵权大户,版权纠纷不断,在名誉和经济利益方面给电视台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加强版权管理与运营,重拾创新自制应该逐步成为电视台核心业务之一。
运作难点
版权管理充满困难与艰辛
对于电视媒体机构来说,版权管理工作是一项艰辛的工作。
首先,版权管理前期投入人力、财力较大,但在目前国内版权交易市场及法律保护并不完善的环境下,无法立竿见影的取得经济收益,同时需要协同节目制作部门、市场开发部门、财务部门、媒资管理部门、法务部门、新媒体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多个环节,职责权限划分复杂,领导协调起来困难重重。但这里要强调的是,版权管理是个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是否重视与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紧密相关。
其次,版权管理的核心是签合同、做记录,管理过程中的版权培训学习、信息收集、填报等工作也的确给一线节目制作人员增加了负担,因此一定会有人因不理解版权管理工作的意义而产生心理抵触,所以版权管理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开展版权管理工作前期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积极汇报业态趋势,影响领导使其了解版权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加强版权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版权意识,使其认同版权保护对于电视台的价值,同时拟定良好的奖惩机制,激发一线员工创新和版权保护意识。三是努力理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如何定位
版权管理应兼备服务功能
很多电视台版权部门成立之初,很难天然的做到全面强势管理,因此版权部门在初期的定位至关重要,管理范围过大、过硬,则招致强烈反弹,版权管理软弱,管理所需的必要权限不去争取,则同样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左右都不利于版权管理工作推进。
版权管理部门的定位应该是一个管理与服务兼备的部门,主要功能是归口化管理版权资产,收集管理与版权相关的合同与电子信息,在购销版权过程中肩负起协调作用,避免各部门独自购买和销售版权资源时容易产生的高买和贱卖。同时向台内各部门提供版权服务支持,帮助其更好地拓展业务。
版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建立监督版权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全台版权事务。具体为合同签约指导、版权监管审查、信息归集管理、版权服务支持四大部分。
1.合同签约指导:鼓励、指导节目团队使用格式合同签约,提高一线节目制作人员版权意识与知识,避免节目版权不清、再开发利用时无法使用的问题。
2.版权监管审查:版权合同是明确节目版权及相关法律关系的重要凭证,对电视台节目的播出、重播、新媒体使用及开发等有着重要影响。电视台应理顺合同审批流程,明确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在购买节目时保障电视台版权利益最大化,在播出、开发节目时规避无权或超权限使用造成侵权风险。
3.信息归集管理:版权管理部门应是全台唯一的纸质合同文书正本回收与管理部门,建立版权管理系统,对版权信息进行提取与著录,形成完整、科学的版权信息数据库与档案库,为台属公司版权开发、媒资社会化服务、台领导决策提供大数据分析与服务支持。
4.版权服务支持:在理清了版权资产后,便可进一步提供版权支持服务,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前期介入重大节目交易谈判,协助购买或开发销售部门完成合同签署。(2)前期介入重大自制节目制作,现场签约,指导版权作品合理使用。(3)提供版权查询、授权服务,实现版权权利进和出的归口管理。(4)协助媒资管理部门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协助节目开发部门利用互联网实现成品节目线上版权交易。(5)与各类集体管理组织谈判,签订一揽子协议,解决节目制作过程中常用的音乐、图片,文字等作品的合法授权,为节目制作提供便利。(6)商标管理。(7)开展版权监测,维权诉讼服务。
(作者单位:中视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