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媒体时代任何瞒报都是愚蠢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网民一旦发现官方信息与自己所见所闻不一致,就会习惯性表达出来。哪怕他们不上网,也有倾诉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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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中国之声”报道了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瞒报洪灾死亡人数,实际死亡38人,当地上报死亡5人、失踪3人一事。报道播出后,与岫岩县一山之隔的辽阳市辽阳县也有群众反映,在2012年8月4日晚,辽阳也有群众被洪水夺去了生命,但辽阳市、县两级政府对外宣称,当地应对有力,没有造成一人伤亡、一人失踪。(央广“中国之声”3月28日)
又见瞒报!“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从报道看,辽阳县的瞒报手法,与岫岩瞒报简直如出一辙,都是轻描淡写,大事化小。辽宁省已认定,在2012年的“8·4洪灾”中,岫岩确实存在瞒报死亡人数的问题。
瞒报往往“事倍功半”,口口声声称“没有造成一人伤亡、一人失踪”,民众会相信吗?不怕那些有伤亡或有人员失踪的家庭听到吗?瞒报的部门再有能耐,也不可能一手遮天、封闭所有信息。只要信息是流动的,不捂住民众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他们就会传播。以岫岩事件为例,“县里瞒报死亡人数”,在当地成了公开的秘密。
当初,岫岩瞒报事件之所以败露,与一名有责任心的退休官员有关。据报道,当地通报洪灾造成5人死亡、3人失踪,当地一名普通干部发现自己了解的情况和官方通报的不一致,觉得很吃惊,便决定实地调查——他跑了多个乡镇,挨家挨户求证,最终得出了38名死亡者准确名单。耐人寻味的是,这名退休官员一开始并没有公开名单,而是把材料寄给了有关部门,但是等了一年多都没有得到回应。一遇难者家属找到他,要走了名单,真相最终大白于天下。
随着媒介技术越来越发达,瞒报成本也越来越高。“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网民一旦发现官方信息与自己所见所闻不一致,就会习惯性表达出来。哪怕他们不上网,也有倾诉的途径。
仍以岫岩瞒报事件为例。那名退休官员就是从乡亲口中得到更可信的数据“洪灾后,村里的亲戚告诉我,我们镇死了十几个”,从而生疑,随后开始调查的。其实,洪灾过后几个月,瞒报在岫岩县都是最热的话题。可见,瞒报是愚蠢的,也是徒劳的。
既然如此,为何一些官员仍然喜欢瞒报?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来他们自以为聪明,幻想人不知鬼不觉。二来他们害怕担责,如果给数字化化妆,不仅不被追责还可邀功——“当地应对有力,没有造成一人伤亡、一人失踪”。要遏制瞒报,就应该提高瞒报者的违规乃至违法成本,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向公众说真话、交实底,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非要藏着掖着,结果里外不是人,被搞得灰头土脸,又是何苦?